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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判兴化军江叔豫通判福州陈过知同安县谢奕恭奏劄 南宋 · 方大琮
 出处:全宋文卷七三六五、《铁庵集》卷五
臣澄察一道,首欲以廉化士大夫,不敢轻以赃私罪加人。
其间有习与性成,屡跌不改,于训化乎何有?
直当去其太甚者。
臣未离里门时,固知朝奉郎通判兴化军江叔豫之为人。
昨摄郡事,补刺军籍,更易僧刹,具有定价。
子妇女婿,政出多门,打造器皿无虚日,银匠以不给工直讼之。
遇事纳贿,商量书判,惟词人所欲。
专任客将林某、书司陈为爪牙。
其始闻群议辄止,稍定则故态又作。
近者旧守将去,犹恳易院,犹拦截客人油麻船,苛取于十里外。
廉耻尽丧,对人可羞。
此以顽而行贪者也。
臣行部至福清县,则见邑人能言朝奉郎通判福州事陈过之谬政,诘其故,则漕司委追县典吏株连前界,各纳漆数百缗得免。
既而闻每差人下县,托其买物,无不白纳。
终岁造剔红髹器,所用朱黄率是苛取。
分差公吏窠座引问,榷契吏贴,非财不行。
两造在庭,鞭挞示威。
交通贿赂,专信宅库陈、厅司胡某为腹心。
董试秋闱,痛削事例,非独帘内外官,以至吏卒亦然,厨典有毙于笞者。
两司在前,虽戒不改。
此以刻而行贪者也。
此二人者,皆小有才者,使以廉洁行之,岂不为州县能吏?
而物欲深痼,欲拔不能,连汗白简,至于再、至于三,皆以不善丞郡去,每试滋甚,真负丞矣。
当摄郡时,犹制于职官;
佐岳时,犹压于上官
设侥倖脱去,他日得肆其毒于千里之上,为其民者何辜焉!
臣愚欲望圣慈将叔豫、过并赐罢黜,以为稔恶不悛者之戒。
〔贴黄〕臣闻莫难于今之县。
上扼于州郡,下胁于豪强,多不得自展布。
若夫有可以行志而反以行私,如承议郎、知泉州同安县谢奕恭者,岂不可惜!
以贵胄来试邑,上下所共观望,岂非力行好事之时?
而乃玩视州家,期会不报,轻视百姓,纵吏诛求。
州委尉拘催零米,县以夺其常利,文帖十下不肯从;
州委官权税务,县日索常堂食钱,至手挥权官于公厅,殊骇观听,使上下敢怒而不敢言。
臣愚欲望圣慈将奕恭免所居官,俾之稍知循省,是乃所以为保全之道。
取进止。